
学会会员
北京农业经济学会的团体会员单位
根据本会章程的规定,在农业及农村经济理论研究与实际工作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有关单位,由单位提出申请,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后,可成为学会团体会员。目前本会的团体会员包括:
1、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2、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3、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4、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5、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6、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
7、北京市农业科学院综合发展研究所
8、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
9、北京工商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10、北京农学院
11、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北京农业经济学会个人会员
根据本会章程的规定,本会的个人会员包括:
1、学会团体会员的单位中,凡符合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主动交纳会费和在本会的业务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的条件、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个人,一般自动成为本学会的会员。但个人特别声明者除外。
2、非学会团体会员单位中,符合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主动交纳会费和在本会的业务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的条件,且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个人,可按照提交入会申请书、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批准、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的程序申请成为个人会员。